竣工验收: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公司审核;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项目工程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安全文明及环保管理;保温、节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设施;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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